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现将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星期一)至10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七天。
9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运行9月30日(星期一)的教学任务。9月2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运行10月4日(星期五)的教学任务。
9月30日至10月6日,2019级新生不放假,正常军训。
二、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上班时间
国庆节后,全体教职工应于10月7日(星期一)上午8:20按时到岗,全体学生应于10月6日(星期日)晚19:00之前返校。
(二)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学生处及各院部做好学生的离校、留校、返校的登记管理工作,学生处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保卫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四)后勤处要做好放假期间学校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安排好假期中食堂的饭菜供应。
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本通知要求,在假期中注意安全,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