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教政法厅〔2014〕1号)文件要求,学校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4年,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机构人员调整及工作发展需要,机电工程学院经过“个人申请、组织审核、民主选举"等程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推荐对象如下:
吕恩胜 白金柯 卢清波 黄双成
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2.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机电工程学院反映(办公楼325室);
3.所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并注明本人部门、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采纳。
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