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015-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金评选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第三章第七条第一款;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及时完成在校电子学籍注册;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量化在班级排名前50%(学年考试有两门考试不及格没有资格);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
1、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实行两级级评审,逐级报批的原则;
2、系内成立以院(系)主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系各年级各班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各班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的民主评议工作,同派驻监督员。
三、具体申请和评审步骤
1、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申请,并附带县、乡、村三级证明;
2、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组成为班长、团支书及各宿舍寝室长。班级评审小组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按国家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说明,接受全班80%以上学生投票,同时简要记录申请人贫困情况和投票结果的排序上报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小组。
3、由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小组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时找相关班级同学座谈了解情况,并结合名额进行分配确定,对初步确定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公示期间接受质疑,有问题重新更改评审,直到公示期满,上报学院。
4、单亲家庭,低保家庭等经济困难者,采用优先评定原则。
5、各评议小组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透明等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