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电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要求和学校《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过党政班子研究,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评选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本学院共3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评选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本学院共计77名。
3.国家助学金(每生均/每年33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学生,本学院共计507名。
二、评选办法
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手册60—65页)。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年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前15%,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其他与本人经济不相称的消费行为;
6.同等条件下,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定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和班级二级评审小组。评定小组共分两级:一是机电工程学院评定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名额分配,接受学生反馈,指导班级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及最终审核工作,以学院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以学院副院长和团副书记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及各班级辅导员为成员,接收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二是班级评定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进行班级奖助学金人员的评定工作,以各班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级非参评人员组成评定小组,非参评班干部监督。
各班级要积极与评审小组配合,严格按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关于贫困生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依据学校要求, 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组长:张亮、黄双成
副组长:耿丽敏、李凤银
成员:张光锋、郭娇娇、江丽梅、康恒源、范昭、史晓楠、吕恩胜、蒋艳君、张万仑、李志伟、张绘敏、张二月、邓艳丽、董芳甫、刘培培、崔颖、范帅、梅二召、李鹏程、王丽余、冯凯、师晓
四、名额分配
五、评定要求
1.根据豫教财(2019)84号文件要求,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告知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加强困难生认定工作。各班级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的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
3.加大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要求,做好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延续,确保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家庭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对于贫困生认定结果和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学院班级必须面向所辖学生进行公示,学院层面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
六、材料上报
(一)上报及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
1.各班级成立贫困生认定小组,认定的贫困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不低于三天。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中并审核,要求贫困生百分之百入系统,动态管理贫困生库。同时上报贫困生认定工作纸质材料。
2.各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并审核;同时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等纸质材料。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1。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2。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填报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工作需要系统内上报电子信息和上交纸质审批表,时间紧,任务重。资助系统需要完善所有在校生信息,须于10月11日晚24点前完成全部各类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
七、评选上报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
2.各班级要加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指标,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各班级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及时上报,核查学籍信息,无学籍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在全省专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者申请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
4.严格按评审结果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名单一经学校审定、发放名单一经校资助中心备案,各班级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各班级应及时上报资助中心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座右铭或获奖感言、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和个人照片四部分。
(1)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政治面貌、高校、院系、专业、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评奖学年度学习成绩、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200字以内。
(2)座右铭或获奖感言要简单有内涵,能够催人奋进,20字以内。
(3)个人事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自己的奋斗历程、学习技巧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限第一人称,不得抄袭,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2000字左右。
(4)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100字以内。
(5)个人免冠照片1张,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6)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上交。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国家奖学金 –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其中,每个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个人简介、座右铭或获奖感言、个人事迹、师长点评的顺序存储于同一个word文档内(字体为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号字,1.5倍行间距),word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