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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   点击量:

为做好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要求、《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22〕118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财教〔2023〕)学校《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过党政班子研究,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评选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本学院共4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评选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学生,本学院共计89名。

3.国家助学金(每生均/每年3300元),评比对象为在校学生,本学院共计579名。

二、评选办法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手册60—65页)。机电工程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年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量化排名在班级前15%,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其他与本人经济不相称的消费行为;

6.同等条件下,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考虑。

三、基本要求

)严谨细致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各班级辅导员主动收集、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量化指标体系,提高认定精准度。要重点聚焦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灾情严重地区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方案。上好学生资助“两节课”,即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个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将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引导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材料。要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动态调整国家助学金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结合实际,对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在一定幅度内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实际评选人数与下达总人数相比,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5%。对因汛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等次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管理绩效较好的学院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通过各类资助措施的优势互补,提高政策实施的综合效果。

)切实保障原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要求,做好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接续,确保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对在本省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普通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切实加强学院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足额提取和支出。学校所分配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鼓励原建档立卡学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严格审核获奖(助)学生学籍信息

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各班级在评选尤其是上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人员名单前,先与学院学籍管理员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不具备获奖(助)资格。

)严格落实公示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基本原则,拟获奖(助)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学院两个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隐私。

四、名额分配




、评定领导小组

为保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评选过程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和班级二级评审小组。评定小组共分两级:一是机电工程学院评定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名额分配,接受学生反馈,指导班级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及最终审核工作,以学院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以学院副院长和团副书记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及各班级辅导员为成员,接收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二是班级评定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进行班级奖助学金人员的评定工作,以各班辅导员为组长、各班级非参评人员组成评定小组,非参评班干部监督。

各班级要积极与评审小组配合,严格按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关于贫困生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依据学校要求, 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组长:张亮、黄双成

副组长:耿丽敏、李凤银

成员:张光锋、郭娇娇、江丽梅、康恒源、范昭、刘培培、侯彦涛、董芳甫、崔颖、康恒源、范帅、梅二召、李鹏程、王丽余、冯凯、师晓、史晓南、江丽梅、周晶晶、王地、黄静、刘炎、张婕妤、范景峰、郜海超、梁栋

五、材料准备及上报

(一)上报及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

1.各班级将通过贫困生认定小组认定的贫困生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不低于天。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中并审核,要求贫困生百分之百入系统,动态管理贫困生库。同时上报贫困生认定工作纸质材料。

2.各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简称:资助系统中并审核;同时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等纸质材料。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1。各班级将信息汇总之后,填写《2022-2023国家奖学金汇总初审名单》,见附件4。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格式和填报要求见附件3,各班级将信息汇总之后,填写《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见附件5

5.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向二级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评定公示后,《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见附件6。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行政公章),不得缺项、漏项;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班级”为统一标准,学生获奖情况要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

2.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以上30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5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数字要求视为无效申请。

3.上报时间及工作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工作需要系统内上报电子信息和上交纸质审批表,时间紧,任务重。资助系统需要完善所有在校生信息,须于10月14日晚24点前完成全部各类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

电子数据上报参照操作手册和操作说明。

纸质材料包含: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3)各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名单和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名单;

4)各班级励志、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

5)各班级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材料;

6)各班级贫困生公示材料;

7)各班级贫困生库(资助系统贫困认定内导出、打印盖骑缝章);

8)各班级学生审批汇总表(资助系统内导出、打印盖骑缝章);

9)各班级资助工作总结(1.组织机构、2.评选过程、3.公示情况、4.存在问题及建议);

10)抽选部分学生原始申请材料上交。

六、评选上报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

2.各班级要加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指标,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各班级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及时上报,核查学籍信息,无学籍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在全省专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者申请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

4.严格按评审结果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名单一经学校审定、发放名单一经校资助中心备案,各班级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各班级应及时上报资助中心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见附件2

1)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2)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专业班级,主要成果及获奖,120-150字。

3)推荐理由用第三人称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能够催人奋进,50-100字。

4)个人事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用第三人称生动叙述获奖学生的奋斗历程、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不得抄袭,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1800-2200字。

5)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通过资助群金山表单上报电子材料。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奖项全称-高校-学生姓名”,电子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


机电工程学院

                               2023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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