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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来源:   点击量: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形式

(1)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成果;

(2)已公开出版的职业教育类专著(独立作者,不包括教材);

(3)通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职业教育教材(包括省规划教材、省实验教材等);

(4)校本课程教材成果。成果要求不少于一个学期的学习内容。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每项申报参评人数限5人(含5人)以下。参评成果不包括学习辅导用书、习题集、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参与编写的国家和全省地方课程教材等。参评成果限定为素质课程教材和专业技能课程教材两类。

(5)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省级及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需提供市级以上单位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不得申报)。

以上成果结项、完成时间须在2016年1月之后。

2.每个成果,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各类形式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和推荐。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校内科研云平台申报

【我的奖励】/【奖励申报】/对应奖励申报名称/新增。附件上传文件要求的电子版材料,教材上传相关图片信息和申报书,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二)省在线申报

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网上评选系统》,于6月5日—6月16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vae.ha.cn)访问“系统”,各申报人员需要使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教师编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报名。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将以申报人员在系统内填写的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用A4纸印制,材料包括:

1.非教材、专著类成果在线提交电子文档,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内容包括:(1)教学成果报告(限2000字)(2)成果主体报告;(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4)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要求将以上四项内容按要求制成1个word文档上传至系统(格式要求见附件2)。

2.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含校本课程教材),需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请表》(附件1),将表格电子文档上传至“系统”,并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要求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注成果名称、申请人、所在单位等信息。

3.教学成果如为专著,需在线提交“教学成果报告”电子文档(内容要求见材料1),并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要求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标注成果名称、申请人、所在单位等信息。

4.材料原件待评审结束后退回。

5.提交的教学成果报告和主题报告经学校查重超过30%,不再推荐申报。

科外处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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