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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   点击量: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教师个人外出参加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竞赛,既是培养我校教师职业能力,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价专业教学质量、扩大学校影响、提升学校知名度的重要途径。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各种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佳绩,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质量,促进教师创新实践能力,同时使教师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经研究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各类奖项级别

1.国家级竞赛分为两类

国家一类: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性教师技能竞赛。

国家二类:教育部下属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各行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教师技能竞赛。

2.省级竞赛分为两类

省级一类:省政府、教育厅主办的全省性教师技能竞赛。

省级二类:教育厅下属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教师技能竞赛。

二、奖励标准:

国家一类:

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国家二类、省级一类:

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省级二类: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三、教师参加竞赛组织流程:

1.我校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均由个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参赛,竞赛的级别以获奖证书的落款盖章为依据。没有经学校批准参赛并获奖的,不在此奖励范围内。

2.教师竞赛相关文件,参赛申请、方案、总结,参赛的有关图片、录像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等统一由教务处存档。

3.教师团队参赛的,奖励资金按团队计。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教师外出参加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审批表

参赛教师

所属二级学院(部)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竞赛时间

竞赛地点

竞赛文件

竞赛级别

二级

学院(部)

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认定

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批

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①竞赛项目申报应于竞赛开始前进行;②每个竞赛项目需单独填写此表并打印纸质稿;③此表一式两份,经学校领导审批后,交教务处留存一份,自留一份人为报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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