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环节,课堂教学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切实将立德树人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体系,着力推动我院专业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打造我院“金课”,并在全院营造一个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监督教学、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本学期听评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方式
1.听课方式可采用随机听课和定时听课两种。机电工程学院安排的专家组听课以随机听课为主,安排见附表1。
2.随机听课为听课时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专家随机按课表进入教室听课,但在听完课后要让授课教师签字确认。
3.定时听课可由机电工程学院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可为观摩课、示范课、试讲等,也可为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准备,在约定的节次听课。
二、专家听课组工作要求
1.所有听评课专家必须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次听课须听完整的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
2.专家在听课过程中,应检查教师教案、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听课效果;及时了解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仪表、语言、举止和教书育人情况;查看教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及教学现场的环境和周围环境;听课后尽可能同教师当面交流,听取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了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师授课水平、教材及学院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3.专家在听课时,应对教师的教案、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课堂气氛的控制、课堂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和分析,也可对教师教学内容的选择等方面做出评价和分析。
4.所有听评课专家,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在每次听课结束后针对本次听课中的优点、不足以及改进建议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学期末要及时向系部提交听课材料。
5.每位听课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专家听课记录》,《专家听评课打分汇总表》,如实记录师生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写出评议意见,并妥善保存。
6.听课结束后,听评课专家组可采用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及时进行评课,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学院领导或学院教学办反映,有关人员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7.听评课专家按照被听课教师的课表时间进行听课,听评课工作须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完成。
三、专家听评课次数要求
1.学院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为成员的听评课专家组,由组长负责各组的听评课组织、协调及其总结上报等。
2.由于系部兼课的副高职称教师基本都为其他部门中层领导,日常行政事务忙,以往安排他们听评课时大多难以完成听课任务,故本学期先不予安排;如有兼课的副高职称教师希望承担本学期听评课任务,系部将及时根据其意愿安排加入听评课专家组。
3.组长应尽可能将本教研室成员且承担本教研室专业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全部听完一遍。
4.其他专家组成员要求每学期至少听够12位校内任课教师的授课,鼓励积极听评外聘教师和外教研室成员的授课。
5.应保证每位任课教师至少有3位专家听评课,尤其是对年轻任课教师,专家在听课时要多听课并给与指导,帮助年轻尽快成长。
6.任课教师之间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人次。
7.导师制青年教师听课应按学校导师制文件执行。
8.学院同时成立教学督导组,机电工程学院院长黄双成为组长,副院长李凤银为副组长,监督指导本部门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统筹及协调听评课专家组对本学期全体安排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听评课工作,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信息,指导教师调整改进教学方法、形式等;督导人员听课,可不限人员、时间、地点及次数,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听课。
9.要求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积极听取承担本教研室各专业的外教研室成员、外聘教师的授课,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将听课问题及时向其反馈,外教研室成员、外聘教师单独考核,也须评分。
四、听课信息反馈和处理
1.学院安排的各专家听课后,应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专家听评课打分汇总表》交至李凤银处。
2.每学期听课资料由学院教学办装订存档以备留存备查,并负责及时处理反馈信息。
3.学院教学办对听课反馈信息要及时处理,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与学院领导及教务处沟通,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4.听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5.学院将对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末对专家听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以教学简报或通报形式公布。
教学质量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生命线,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希望全院教师在学期教学期间,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定、守土尽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本学期各专家听评课组听课安排,详见附表1。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