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 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 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教学 [2009]243 号) 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评选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 2023 届校级优 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具有我校学籍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指标根据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评选办法规定,校级优秀毕业 生按照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评比,结合学院实际,指标分配如下:
序 号 |
辅导员 |
毕业生总数 |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
1 |
江丽梅 |
166 |
8 |
2 |
范昭 |
87 |
5 |
3 |
吕恩胜 |
37 |
2 |
4 |
蒋艳君 |
54 |
3 |
5 |
张万仑 |
34 |
2 |
6 |
李志伟 |
21 |
1 |
7 |
张绘敏 |
23 |
1 |
8 |
张二月 |
36 |
2 |
9 |
史晓南 |
89 |
4 |
10 |
董芳甫 |
93 |
4 |
总 计 |
640 |
32 |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 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 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 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各项校级以上技能竞赛 或评比活动, 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 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 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 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 冠肺炎”疫情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优先评选。
三、 上报材料
1. 各20级辅导员根据名额分配,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学校优秀 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见附件 2,一式一份) ,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校级优秀毕业生,将会被择优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各辅导员进行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优秀应届 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 5 月 18 日 (含当日) 之前报送至江丽梅老师处。机电工程学院将会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江丽梅
邮箱:402037187@qq.com
附件:
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2.《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