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
高校贷款攻略
01贷款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02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03 出示和提交材料
首贷: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和各级贷款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 供的其它材料。
续贷:出示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材料:《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04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借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河南分行提出贷款申请。
2.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实。
3.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将资料汇总交予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4.最终审批合格后,由经办银行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
05贷款贴息及期限
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高校贷款问题篇
01 贷款合同中的“偿还日”什么含义?
现行借款合同中有两个“偿还日”,分别是12月20日和9月20日。借款期限内,每年的12月20日是偿还年度利息的日期;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是一次性还清该合同全部本息的日期。
02 贷款申请成功后,资金如何划付?
国家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开立了支付宝账户,该账户作为贷款发放和偿还唯一指定的账户。贷款发放时,通过支付宝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该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平台将其中的学费和住宿费划转至高校账户,剩余部分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配。
03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下月1日起于每年12月20日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最后一年于到期日(9月20日)一次性偿还本金。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高校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变。
04 如果金额不能完全覆盖学宿费怎么办?
因国家助学贷款有额度限制,如果贷款金额无法完全覆盖学宿费,需待贷款到达学校账户后由学生本人在学校提供的银行卡上补交差额,请需补交差额的同学密切关注。
05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1.在读期间,利息财政全额补贴。
2.毕业后,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3.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休学等,学生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4.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06 违约的借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经办银行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借款学生的不良信息。
4.经办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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